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
上证上审(再融资)〔2023〕393 号
(资料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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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
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:
根据《证券法》
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
《上海证
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本所对
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
了审核,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,请予落实:
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,其中将账外20项专利技术纳入评估范
围,主要为生产氢氧化钡、硝酸钡和超细硫酸钡的专利技术,根
据收入分成方法进行评估,评估值为1,990.21万元。请发行人进
一步说明:上述账外20项专利技术的具体内容、形成过程、权属
情况、评估过程及依据,本次评估增值是否合理、审慎,是否符
合行业惯例。
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。
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,若回复涉及
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,请以楷体加粗标明。
上海证券交易所
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
主题词: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
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6 月 09 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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